关于开展2014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

文章作者:  发布时间: 2015-04-07  浏览次数: 472

各基层团组织、各学生组织:

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鼓舞和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共青团员发奋学习,努力工作,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积极投身到学校改革发展的事业中去,经研究决定,在2015年“五四”期间集中表彰2014年度在我校共青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表彰内容

1.五四红旗团委

2.特色团委

3.五四红旗团支部

4. 共青团先进工作者

5.优秀共青团员

6. 优秀共青团干部

7.优秀学生(研究生)分会

8.优秀学生(研究生)会干部

9.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

10.优秀青年志愿者

二、评选条件

1.五四红旗团委

参照《江苏师范大学共青团工作考核自查评分表(试行)》(附件1)。

2.特色团委

参照《江苏师范大学共青团工作考核自查评分表(试行)》(附件1),在共青团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,形成特色,获得评审小组认可。

3.五四红旗团支部

(1)班子健全(团支部团干部至少由四人组成),团结一致,作风扎实,能成为班集体的核心;

(2)制度健全,能较好开展团员教育、团员管理、团员发展工作;

(3)活动丰富多彩,富有新意,能较好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;

(4)在文明班风建设及团支部理论学习、青年志愿者、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中成绩显著;

(5)按时交纳团费;

(6)当年度班级无违纪行为。

4. 共青团先进工作者

获评五四红旗团委、特色团委的学院的团委书记将被授予“共青团先进工作者”荣誉称号。

5. 优秀共青团员

(1)理想信念坚定,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;

(2)遵纪守法,品格高尚;

(3)自觉遵守团的章程,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,积极参加团的活动;

(4)刻苦学习,成绩优良,当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60%,且无不及格科目;

(5)在校期间受到校、院通报批评或受各类处分者,不得参评优秀共青团员。

6.优秀共青团干部

在团小组以上团干部中产生,除具备优秀共青团员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:

(1)热爱团的工作,努力学习团的知识,工作本领过硬,善于创新创造,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,在团支部建设、青年志愿者、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;

(2)密切联系团员青年,主动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,协助上级组织做好教育工作,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;

(3)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,具有奉献精神,能积极配合其他团干部开展融思想性、知识性、趣味性于一体的团的活动,本职工作成绩突出;

(4)所在支部在全校团的活动中成绩突出。

7.优秀学生(研究生)分会

参照《江苏师范大学学院学生会工作考核自查评分表(试行)》(附件2)。

8.优秀学生(研究生)会干部

(1)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,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,思想上、组织上积极要求进步;

(2)热爱学生(研究生)会工作,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,工作中勤奋踏实,任劳任怨,讲奉献,讲团结,讲协作,工作成绩突出;

(3)认真学习专业知识,注重不断拓宽知识面,成绩优良,当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60%,且无不及格科目;

(4)为人正派,谦虚好学,待人诚恳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在同学中享有较好的威信;

(5)能积极参加学生(研究生)会举办的各项活动,按时完成学生(研究生)会交办的各项工作,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;

(6)按时参加学生(研究生)会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;

(7)在校期间受到校、院通报批评或受各类处分者,不得参评优秀学生(研究生)会干部。

9.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

参照《江苏师范大学志愿者服务队工作考核自查评分表(试行)》(附件3)

10.优秀青年志愿者

(1)思想进步,工作勤奋,作风踏实,乐于助人,有奉献精神;

(2)学习刻苦,成绩优良,专业技能扎实,当年度无不及格课程;

(3)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,表现突出,当年度服务时数达到50小时以上;

(4)在校期间受到校、院通报批评或受各类处分者,不得参评优秀青年志愿者。

三、评选要求

1.共青团年度评优工作是我校共青团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,各级团组织应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严格按照评比条件进行各项评选,充分发挥评优工作的正面激励作用。

2.所有参评个人奖项的学生,在校期间不得受到校、院通报批评或各类处分,且经民主评选产生,各奖项推荐名单须在学院公示三天以上,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。

4.各奖项申报表.doc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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